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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镇平县人民法院玉都法庭通过庭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答疑,最终成功调解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判后达成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从根本上解决了问题。
2023年8月,镇平县人民法院玉都法庭受理了一起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梁某于2021年3月向李某借款80000,2022年3月偿还50000元,还有30000元未予偿还。2022年农历11月,梁某因病去世。梁某的继承人有其配偶严某、儿子梁某1及两个女儿梁某2、梁某3,梁某去世后,李某到梁某家中向其继承人主张还款,但因严某、梁某、梁某2、梁某3均称不了解此事,李某无奈诉至镇平县人民法院。
庭审时,几名被告抵触情绪较大,均未到庭参加诉讼,承办法官唐书振根据李某提供的借条、转账记录、梁某生前还款付息记录,对梁某生前向李某借款并未偿还完毕的事实予以确认,并依法判决梁某的继承人在继承梁某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收到判决后,严某、梁某1、梁某2、梁某3一时不能理解判决结果。了解到这种情况,承办法官联系被告到庭,对案件事实、法律规定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释,对被告的疑惑进行解答。最终,经过法官深入的释法明理,被告对判决内容表示认可,并愿意履行还款义务,法官当场联系原告到场,被告直接转款30000元至原告账户,此案案结事了,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近年来,镇平县法院坚持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在民商事审判的过程中,不仅做到依法、高效处理案件,还主动将审判职能向后延伸,强化判后答疑,积极督促当事人履行义务,实现了案结事了、定纷止争的良好效果。(供稿:镇平法院 唐书振 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