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各生产经营单位春节期间停产停工及节后复工复产生产经营安全,2月4日,西平县安委办向全县行业领域发出安全提示函,督促各行业领域监管部门在春节来临之际,对所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签发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告知书、生产经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签订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承诺书,进一步压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主体责任。
落实主体责任告知书中,告知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赋予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持续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等18项主体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履行职责。同时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实际控制人签订履行主体责任承诺书,贴于本企业(或者单位)厂区醒目的位置,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辖区乡镇办备案,进一步优化安全生产管理机制,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冯占华 靳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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